开学季到来之时,大一新生之人,身着迷彩服,站军姿,踢正步,这般“吃苦课”源自哪里呢?为何极为严苛的军训,会成为几代人共有的青春记忆呢?这背后,不只是体能的锻炼,更是一段历经七十年的,法律与教育相互交织的故事。
军训的起点从1955年兵役法说起
1955年7月,新中国首部《兵役法》正式获颁。这部法律的第八章专门作出规定,高等学校的学生应当于校内接受军事训练,并且要准备取得预备役尉官军衔。这清楚地表明,大学生军训从起始之时便并非是可以自由选择的项目,而是有着白纸黑字记录的国家法律所明确提出的要求。
在那个时候,刚好处于国防体系建设开始的阶段,这时候国家十分迫切地需要去储备数量众多的具备军事素养的后备人才,高校学生身为知识青年群体,理所当然地变成重点被培养的对象,从那个时间开始,军训就跟兵役义务特别紧密地捆绑在了一起,进而成为青年学子一定要完成的任务。
八十年代的军训从试点到全面推广
1984年,新的《兵役法》再度明确,高等院校学生于就学期间必定要接受基本军事训练。1985年时,北京市着手统一组织部队与高校进行对口训练,军训渐渐朝着规范化方向发展。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高校成为了首批开展试点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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